沙坡头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沙坡头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以及沙坡头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中卫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沙坡头区创新驱动战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沙坡头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三)建立健全沙坡头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财政科技计划。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中卫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沙坡头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定沙坡头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拟订沙坡头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六)负责沙坡头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负责沙坡头区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发展建设。
(八)拟订对外科技交流与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沙坡头区科学普及、科学传播、科技保密工作。
(十)按规定承担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六盘山友谊奖及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沙坡头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自治区、市及沙坡头区创新驱动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着力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