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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中卫市、沙坡头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索引号 640502001/2017-62520 文号 督查通报第13期 生成日期 2017-1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政府办

近期,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承办的中卫市、沙坡头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卫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涉及沙坡头区3件,2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卫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涉及沙坡头区7件,3件已办结,3件正在办理,1件暂无法办理;沙坡头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6件,7件已办结,7件正在办理,2件暂无法办理;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30

件,23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3件暂无法办理;2016年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一次会议未办结委员提案6件,1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3件暂无法办理。

(一)中卫市四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解决沙坡头区柔远镇夹渠村自来水并网的建议”(第1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该工程于2017年4月20日开工建设,7月27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现已与柔远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并网,由沙坡头区农村人畜饮水管理站柔远供水站管理,目前运行良好。

2.财政局承办的“关于将镇罗、宣和、常乐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第2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沙坡头区在2017年预算中安排500万元专项用于文昌、镇罗、宣和、常乐4个乡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沙坡头区发改局已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了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定位规划,财政局已拨付规划编制经费90万元,今后将随着财力增长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加大对乡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优化投资环境,切实改造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园区置业承载能力。

3.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关于解决柔远镇夹渠、镇靖村美丽村庄排水问题的建议”(第12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已将《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结余资金实施美丽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的请示》(卫沙政发〔2017〕92号)上报至市政府。目前,该项目正在招投标,预计10月开工建设,11月底竣工。

(二)中卫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农业和科技委员会、建设交通局共同承办的“关于加强农村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建议”(第011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为加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分别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和整村推进项目;制定了《沙坡头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由所在地镇、村组织负责管理维护,管理费用通过上级财政补助、政策性水费返还、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社会融资等方式解决。

2.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加强移民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建议”(第10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1.已为康乐移民区重新选址自来水水源,目前前期工程已完工,因黄河过境段6标段水生态治理工程的实施,绿化带地平线高于该工程配套变压器,高压线路和供水管线运行都存在安全隐患,致使新建成的水源工程无法正常运行。目前正在和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协调解决。2.已与宁夏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签订合作推进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一体化框架协议,计划建设河南水厂,将原有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全部并网。目前该工程可研报告正在评审中,计划2017年10月开工建设。届时将彻底解决河南片区(包括移民区)水质不达标和供水保证率低的问题。

3.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提高农村闲置房屋再利用的建议”(第004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截至目前,沙坡头区11个乡镇共有农村危房14671户,空闲房屋5153户(其中空闲三年以上且质量较好的房屋有1262处)。通过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方式,完成文昌镇双桥村、滨河镇涝池村、迎水桥镇牛滩村等2400户宅基地收储、房屋征收工作;通过争取老年饭桌民生项目,将农村闲置学校进行改造再利用。

4.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03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2012-2016年,经自治区批复,建设美丽小城镇6个(兴仁镇、宣和镇、镇罗镇、迎水桥镇、常乐镇、永康镇),美丽村庄27个。2017年,积极申报实施美丽小城镇1个、美丽村庄8个、农村D级危房改造500户、安装太阳能路灯400盏、农户改厕1040户。目前,各项建设任务正有序推进。实施第一、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7个85.2公里,争取专项资金4115万元,目前,第一批农村公路正在施工,预计10月下旬完工;第二批农村公路8条37.6公里还未开工,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工作。

5.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建设水利文化活动园的建议”(第007号)

办理情况:暂无法办理。沙渠桥东南角政府收储的近12亩空地上规划建设水利文化活动园,需市水务局牵头,市城建、国土、规划等部门联合进行规划建设,农科委不具备办理条件,无法办理。

6.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在沙坡头区兴仁镇建立枸杞病虫害生物防治统防统治体系的建议”(第006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已与宁夏源泉投资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沙坡头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会签订统防统治合同,委托其实施枸杞统防统治合作,主要以兴仁镇郝集村为主,辐射周边枸杞栽植区域,建立统防统治示范区4000亩。推行“协会+基地+农户”模式,积极引进开发推广微生物、植物源等生物农药的使用,成立统防统治服务队,枸杞病虫害统防统治体系已建立。

7.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对市区第三排水沟进行综合治理实现沟水达标排放的建议”(053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市水务局结合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委托中卫市水利设计院编制了第三排水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方案已进行了审查,该工程纳入市政府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预计2018年开始施工,届时将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三)沙坡头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砌护双桥村、郭营村辖区二干渠补水渠的建议”(第1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该项目纳入中卫市沙坡头区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目前已通过招投标选择了施工部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由于中卫市中医院工程建设,需对该段渠道改线,待该渠道改线后,实施砌护。

2.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对柔远镇三一支沟进行治理的建议”(第2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三一支沟清淤已被柔远镇政府纳入2017年秋冬季农田基本建设内容,全面实施了清淤整治,农科委将按照干支沟道清淤补助标准,对柔远镇三一支沟治理给予资金补助。

3.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砌护常乐镇黄套村一级农渠的建议”(第3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经对接沙坡头区财政局和常乐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纳入了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目前已砌护完毕。

4.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解决六支沟浸淹沿线耕地问题的建议”(第4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由东园镇人民政府结合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协调新星村、郭滩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式进行沟道清淤综合治理,沙坡头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将依据清淤治理工程量予以资金补助。

5.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硬化香山乡深井村新庄队至三眼井村磙子井队道路的建议”(第5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积极争取并获批将香山乡深井村新庄队至三眼井村磙子井队道路列入2017年沙坡头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为磙子井至新庄村公路,建设规模全长6.4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设计为四级公路,总投资611万元。目前已完成路基桥涵施工,正在进行路面施工,预计10月底完工。

6.社会保障局承办的“关于新建宣和镇林昌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议”(第6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林昌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现已建成,待设施配置齐全后即可投入使用。

7.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在东园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示范区安装路灯的建议”(第7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积极争取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计划在李姚路沿线安装太阳能路灯400盏,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示范区提质增效。目前,正在组织招标。

8.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对文昌镇蔡桥路社区工行小区南侧危墙重建的建议”(第8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积极协调市规划局和城管局对文昌镇蔡桥路社区工行小区进行了实地踏察,确定了在原址基础上重建围墙的方案。3月份,文昌镇政府筹集资金9000元,对该段围墙实施了拆除重建,现已重建完毕,并经代表确认。

9.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为迎水桥镇部分村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第9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根据《沙坡头区2017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示范区李姚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17〕80号)和《沙坡头区2017年可再生能源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在姚滩村、夹道村、码头村、黑林村、营盘水村安装太阳能路灯98盏。目前,太阳能路灯基座已建设完成,待太阳能路灯灯杆采购进场后进行安装,预计10月底全面完成。

10.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硬化永康镇沙滩村设施蔬菜基地道路的建议”(第10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该项目由沙坡头区财政局批复,批复资金84万元,由永康镇人民政府主管、永康镇沙滩村实施。项目涉及硬化面积11600平方米,其中:硬化道路4条,全长约2.2公里;硬化场地2000平米,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1.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解决兴仁镇东街下水的建议”(第11号)

办理情况:暂无法办理。今年没有项目支撑,待明年建设交通局与自治区主管部门对接争取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后,彻底解决兴仁镇东街排水不畅的问题。

12.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解决镇罗金鑫园环境保洁经费的建议”(第12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已对镇罗金鑫园进行了实地踏察,并核实园区企业及职工人数。按照环卫设施配置标准,计划为镇罗镇金鑫园配备垃圾桶120个、垃圾箱24个、保洁员3名,预计每年需要各项费用开支20万元。目前,已将请示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研究后予以解决。

13.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维修香山乡景庄村冯庄队自来水工程的建议”(第13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已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委托设计部门编制了实施方案,将该项目列入2017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于秋季实施。目前该工程正在建设,预计10月底完工,并投入运行。

14.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解决宜居家园B区东侧、美利渠西侧空地乱倒垃圾问题的建议”(第14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协调滨河镇政府安排人员对宜居家园B区东侧、美丽渠西侧空地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理;采取在该处设置围栏、安装警示牌等措施,杜绝垃圾乱倒乱堆问题发生;与市城市管理局积极对接,争取将宜居家园纳入城市保洁区域。目前,该空地再无倾倒垃圾现象发生。

15.社会保障局承办的“关于建设刘营村老年饭桌丰富老年人生活的建议”(第15号)

办理情况:暂无法办理。已向民政厅申请项目资金,但因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全部投入建设自治区阅海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现自治区暂停对各市、县(区)养老服务项目资金支持。我区包括常乐镇刘营村农村老饭桌在内的8个老饭桌项目均未予审批。

16.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解决柔远镇林场住户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第16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该工程7月份已经开工,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中沟以北的主管道正在铺设,其它工程正在进行试水工作,计划10月底全部完成并运行通水。

(四)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规范宣和镇养殖园区农户生活区的建议”(第1号)

办理情况:暂无法办理。经对接建设部门得知,拟建设区域土地性质不属于建设用地,不得从事生活区建设,因此暂无法办理。

2.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关于对外资企业招商的同时也要关注本土企业发展的建议”(第2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招商引资已签约项目55个,协议投资总额195.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项目36个,落地金额27.24亿元。2017年商贸流通领域争取项目补助资金涉及到社区商业(补助资金40万)、51015特色商业街区(补助资金80万)、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40%)、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按企业实际交易金额的2%进行补助)5个领域26个项目,目前项目进入复审阶段。组织举办了2次政策解读宣传会,印制发放“降成本30条”政策指南300册,组织辖区内23家企业申报自治区2017年新型工业化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经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审定,我区有13家企业共计12360万元研发费用贷款获得211万元利息补贴。

3.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刘营村美丽村庄绿化的建议”(第3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今年春季,已向常乐镇调运乔木苗木8928株、花灌木46950株,已对刘营村村部广场及具备绿化条件的巷道进行了绿化。

4.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李营村广场维修绿化的建议”(第4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今年春季,已向常乐镇调运乔木苗木8928株、花灌木46950株,已对李营村两个广场及村庄巷道全部绿化。

5.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解决柔远镇林场供水工程的建议”(第5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该工程7月份已经开工,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中沟以北的主管道正在铺设,其它工程正在进行试水工作,计划10月底全部完成并运行通水。

6.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解决柔远镇夹渠村供水工程的建议”(第6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柔远镇夹渠村自来水并网工程2016年已被柔远镇纳入“一事一议”项目,2017年4月20日开工建设,7月27日工程竣工验收,现已与柔远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并网,由沙坡头区农村人畜饮水管理站柔远供水站管理,目前该工程运行良好。

7.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关于控制原煤散烧使用洁净煤来减少雾霾的建议”(第7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以沙坡头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沙坡头区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17〕130号),明确了任务及完成时限,于9月底全面淘汰整改22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目前已拆除12台,改造3台。制定了《沙坡头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散煤治理减少雾霾。由辖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所在镇乡、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加大原煤销售点监管力度,实施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及乡村洁净煤替代工程。计划到2018 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城中村、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8.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治理三一支沟沟道淤积的建议”(第8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三一支沟清淤已被柔远镇政府纳入2017年秋冬季农田基本建设内容,全面实施了清淤整治,农科委将按照干支沟道清淤补助标准,对各镇(乡)排水沟清淤资金给予补助。

9.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在201省道设立减速带的建议”(第9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已多次与市交通局协调,由于多种原因,按照有关要求,该路段因标准不符无法安装减速带,与市交通局商定如下解决方案:一是在道路两侧安装了多处减速警示标志;二是加大平安交通宣传力度,强化行人、驾驶员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

10.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改善农村地区公共交通条件的建议”(第10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会同市交通局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中卫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中卫市东胜公共交通公司进行多次协商和讨论,计划将1路公交车延伸至镇罗镇政府,目前正在洽谈当中。如果将中卫至宣和、常乐等线路改为城市公交线路,不仅可行性低,而且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市交通局表示从通达性、安全性及运行时间等方面综合考虑,以上线路以农村班线模式运营更为妥善。

11.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关于完善镇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的建议”(第11号)

办理情况:暂无法办理。镇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已列入沙坡头区2017年129个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原计划项目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卫市产业基金解决,但由于种种原因资金申请未果,加之沙坡头区是2016年8月19日新成立的市辖区,财力有限,导致该项目至今仍未实施。

12.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加大对基地化、规模化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2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实行校企合作、企业抱团发展模式,联合自治区、市科技局实施三区人才交流16名,下派万齐、香岩等14个企业,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及农产品品质品牌提升等工作;对接辖区农业银行中卫支行、邮储银行中卫分行、农商行和宁夏银行中卫分行等金融部门,实施农业发展基金融资模式,计划融资45亿元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启动江苏绿港、宁夏森沃、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投资2.7亿元完善“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

13.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延伸公交车线路的建议”(第13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经与市交通局沟通,结合实际共同商讨旅游公交线路,经研究论证,初步拟定旅游公交专线分南北线运行,南线:始于旅游新镇,途经中央大道、应理南街、滨河北路、迎宾大道、鼓楼东街、文昌北街、长城路东路,终于火车站;北线:始于火车站,途经长城西路、应理北街、鼓楼西街、机场大道、迎湖路、迎闫公路、迎闫公铁立交桥,终于旅游新镇。待市政府专题会议通过后,购买车辆,开通本线路。

14.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发展庄园式农业的建议”(第14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先后筹资155万元扶持庄园式农业发展,其中:筹资95万元对沙坡头区鸣沙风情园建设予以扶持;筹资60万元对沙坡头区童家院子改造建设予以扶持。每年组织申报三家示范点参与全自治区评选,给予20万元∕家的以奖代补项目补贴;计划投资3亿元,分期建设中卫农产品加工园区,集中解决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

15.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加强沙坡头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5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2012-2016年,建设美丽小城镇6个(兴仁镇、宣和镇、镇罗镇、迎水桥镇、常乐镇、永康镇),建设美丽村庄27个。2017年,申报实施美丽小城镇1个、美丽村庄8个、农村D级危房改造500户、安装太阳能路灯400盏、农户改厕1040户。目前,各项建设任务正有序推进。实施第一、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7个85.2公里,争取专项资金4115万元,目前,第一批农村公路正在施工,预计10月下旬完工;第二批农村公路8条37.6公里还未开工,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工作。

16.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加大‘科普惠农兴村’项目的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第16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实施“两地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工程,吸纳科技人才12人,结对服务龙头企业14家,申报发明专利42项,已获批26项,创新成果转化7项;申报农业发展基金45亿元,争取农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256.8万元;对接自治区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召开固定资产评估与股权托管交易联席会议,为农业企业搭建多渠道融资平台;争取自治区农牧厅项目资金192万元,对建设枸杞烘干设备补助172万元,使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21万元,对中卫市环香山地区镇(乡)产业农民予以种(养)技术培训,提升科学技术素质。

17.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提高农村闲置房屋再利用的建议”(第17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截至目前,沙坡头区11个乡镇共有农村危房14671户,空闲房屋5153户(其中空闲三年以上且质量较好的房屋有1262处)。通过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方式,完成文昌镇双桥村、滨河镇涝池村、迎水桥镇牛滩村等2400户宅基地收储、房屋征收工作;通过争取老年饭桌民生项目,将农村闲置学校进行改造再利用。

18.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关于加强对无牌车辆管理的建议”(第18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召开了关于加强管理无牌车辆的会议,要求各乡镇加强对农用车辆的管理,入户统计采集拖拉机、收割机、农用载货汽车等农用车辆信息,积极宣传引导无牌农用车辆办理入户手续,切实加强无牌农用车辆的管理。

19.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建议”(第19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已建立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成12316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及10个村级信息服务站,服务中心已开始运行;建成5个公司系统,即宁夏天瑞产业集团、中卫市兴拓农业综合服务站、宁夏万齐集团、宁夏香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夏华肉食品有限公司;建成2个以农场为主体的民间自我服务组织系统,即长丰家庭农场、龙珠家庭农场。形成数字农业模式,建立3个数字农业模式试点,即中卫绿港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柔远镇冯庄村日光温室蔬菜生产基地设施物联网技术应用、中卫市天阔渔业农民合作社和中卫市惠大水产流通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点。

20.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关于建设废旧物资回收基地的建议”(第20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宁夏丰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在中卫美利工业园区建设“城市矿产”循环经济示范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化工、纸质、纸箱、机械、金属、木材、玻璃废旧产品市场。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大、涉及行业敏感,还未提交市政府会议研究,建议项目经过市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再进行前置手续的办理。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21.群团工作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加强我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1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制定了《沙坡头区旅游志愿者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组建沙坡头区青年旅游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明确了志愿服务队伍的名称、招募方式、服务范围、管理制度。沙坡头区旅游志愿者服务队现已成立,由沙坡头区群团工作委员会管理,并已组织进行了“沙坡头区踏春踩青徒步行志愿服务活动”及“五一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等旅游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22.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关于加强我区乡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2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召开了关于加强我区乡镇农贸食品安全监管会议,督促各乡镇市场监管分局和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定期对辖区农贸市场的蔬菜、肉食品、水果等食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食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求所在地乡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要加大检查力度,保证食品安全。

23.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承办的“关于加大对健身路径器材管护的建议”(第23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印发了《沙坡头区全民健身路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专人管理、设备管理、保养时限原则组织各乡镇实施。对配发过的健身器材进行摸底,并为每套健身器材配备管护员,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管护,协调器材配送公司每年对器材进行一次保养。

24.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承办的“关于强化预防人口出生缺陷工作力度的建议”(第24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与社会保障局、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接,建立了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工作运行机制;组织开展新婚和有生育二孩意愿夫妇的调查摸底和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296对;举办各类培训班82场,在辖区街道、集市、政府门口、村部悬挂横幅98条,印制发放宣传品4.5万余份,集市集中宣传38场,广泛宣传孕期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等计划生育健康知识。

25.组织部承办的“关于落实大学生村官任职政策,提高基层组织活力的建议”(第25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严格落实《沙坡头区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大学生村官生活在村、工作在村,并定期不定期对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做到“名符其实”。目前,沙坡头区11名大学生村官均到村投入工作和学习。

26.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承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场文化体育活动管理的建议”(第26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截至目前,沙坡头区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只批复过一个健身站点,其余健身站点均由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统一管理。通过积极对接市文体局和市城市管理局,经协商由健身站点负责人统一组织广场健身活动,建议晚上九点停止音响播放,节假日延长一小时。

27.社会保障局承办的“关于加大特殊病种救助的建议”(第27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大力宣传医疗救助政策,开展了“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救助宣传资料50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400余人,将医疗救助的办理条件、保障标准、申办程序等政策进行宣传;将因病致贫、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每月发放低保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医疗救助2574人次,其中救助精神病患者11人次,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就医压力,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8.扶贫办承办的“关于优化统筹整合资金推进脱贫攻坚的建议”(第28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制定了《生态移民遗留问题督办方案》,争取专项资金1180万元解决“十二五”生态移民“多代多人”户住房困难问题;整合资金2.3亿元,实施了迎水桥镇营盘水整村危房改造、永康镇永乐村经果林节水灌溉等9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整合“双到”资金642万元,对2143户贫困人口购买“3+X”扶贫保产品、落实庭院拱棚种植补助及补助扶持特色种养业农户。

29.宣传部承办的“关于推进沙坡头区城乡社区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9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巩固提升柔远镇雍湖村、永康镇永丰村、滨河镇中山社区等主题文化广场阵地47个,打造墙体文化长廊120个,评选各级道德模范67名,挖掘推荐身边好人55名,7名自治区级“百孝之星”;以美丽乡村靓起来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累计创建全国文明村镇2个、自治区级12个、市级24个、沙坡头区级37个,沙坡头区文明单位6个。

30.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关于规范家庭服务业,促进城乡居民就业的建议”(第30号)

办理情况:无法办理。家庭服务业人员管理、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的职能不属于我局职能,该提案暂无法办理。

(五)2016年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一次会议未办结提案办理情况:

1.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修建兴仁镇环城公路的建议”(第1号)

办理情况:暂无法办理。

2.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关于中卫市新区规划建设两个便民市场的建议”(第2号)

办理情况:暂无法办理。2015年自治区商务厅下达民生工程建设资金600万元,建设两个菜市场,其中:丰安标准化菜市场,位于黄河花园南侧,该菜市场已于2016年9月15日投入使用;众一山水城周边因土地都已经出售,无法解决菜市场用地问题,市规划局初步规划在体育馆以南区域建设一个标准化菜市场,已预留了地块,待新墩村拆迁完成以及项目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3.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修通市政道路中段与正丰路的建议”(第3号)

办理情况:暂无法办理。该项目已立项并修建至宁夏香山印刷有限公司西侧,但由于香山印刷有限公司无法拆除,导致该路段东侧100米无法建设,现正在积极与香山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待拆除后即可贯通市政道路中段与正丰路。

4.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砌护改造常乐镇角渠渠系的建议”(第4号)

办理情况:已办结。已由中卫市水务局于2017年4月15日完成砌护,现运行正常。

5.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品加工园区的建议”(第5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已完成柔三路建设117米,正在进行供排水设施建设,规划一、二、三路已完成设计招标,待发改局审批通过后实施招标;已入园企业3家(天瑞集团、兴拓农资、中杰物流),待入园企业2家(中卫市九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西部枣业食品有限公司),待沙坡头区政府同意后,办理入园手续。

6.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加强中卫市第四排水沟综合整治的建议”(第6号)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工程于2016年7月18日开工建设,底板、管座混凝土浇筑1.84万立方米,排水管道已完工,安装检查井27座,宁钢大道出口箱涵、节制闸各2座;莫楼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系统土方工程、潜流湿地区钢筋砼单元格、管道工程、管理房及进出水监测站、仿木盖板安装、潜流湿地区单元格滤料填筑、10千伏输电线路架设及电气设备安装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生态修复区乔灌木种植。

二、存在问题

一是办理进度较慢。截至目前,1件市人大建议、3件市政协提案、7件区人大建议、4件区政协提案、2件2016年未办结的区政协提案仍在办理中。二是个别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对接不及时、协调不积极,职责不明,主办部门牵头协调不主动,协办部门配合不及时,有“等、靠、要”的现象,致使建议提案办理进展缓慢。三是个别建议提案因土地无法落实暂无法办理,例如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修建兴仁镇环城公路的建议”“关于修通市政道路中段与正丰路的建议”;个别建议提案因无项目支撑暂无法办理,例如建设交通局承办的“关于解决兴仁镇东街下水的建议”;个别建议提案因不在承办部门职能范围暂无法办理,例如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关于规范家庭服务业,促进城乡居民就业的建议”。截至目前,1件市政协提案、2件区人大建议、3件区政协提案、3件2016年未办结的区政协提案本年度仍无法办理。四是个别建议提案未能完全按照具体要求办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例如农科委承办的“关于解决六支沟浸淹沿线耕地问题的建议”;个别建议提案虽已办结,但办理效果仍不够好,需要继续完善提高,例如社会保障局承办的“关于加大特殊病种救助的建议”。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效率,加快办理进度。对正在办理的建议提案,各承办部门要再研究、再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真正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各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加强沟通,积极协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在保障办理质量的同时加快办理进度,确保10月底前将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办理结果。

(二)积极沟通,做好答复工作。对暂时无法办理的建议提案,各承办部门要积极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商讨对策全力解决,确保建议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得到最大限度解决;对确实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将情况阐述清楚,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争取得到其谅解。

(三)开展“回头看”,提高办结质量。各部门在办理过程中既要加快速度,又要保证质量。对已办结的建议提案,要开展“回头看”活动,根据建议提案的要求,对照办理结果,寻找差距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提高,确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高质量办结。要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进一步梳理汇总,并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做好迎接年终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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