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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1001/2018-22066 文号 卫政办发〔2018〕71号 生成日期 2018-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中卫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我市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有关文件精神及全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结合中卫市农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农业投入品减量化、高效化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农业减量投入、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手段,坚持生态优先、全面协调、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和农业绿色发展,加快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计划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转化利用率均达到38%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
  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肥料、农药转化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残膜回收率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1.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程。以粮食作物、马铃薯、设施蔬菜、供港蔬菜及林果为重点,以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为平台,推行测、配、产、供、施一体化服务,实现化肥减量增效。2018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40万亩,其中沙坡头区45万亩、中宁县45万亩、海原县50万亩。(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林业生态建设局)
  2.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2018年,示范推广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改进施肥方法,采用叶面喷施、沟渠施肥等方式,提高肥料当季利用率,减少化肥施用量。2018年全市推广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面积10万亩。(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林业生态建设局)
  3.大力实施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各县(区)要摸清辖区农作物施肥的底数,加大对企业(合作社)开展废弃物有机肥制备、还田的支持力度,落实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生产和粮食、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建设,强化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集成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利用模式,全市每年推广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种植面积新增10万亩。(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林业生态建设局)
  (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1.进一步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各县(区)要按照科学、先进、实用的原则,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健全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农作物有害生物信息监控系统、马铃薯晚疫病监测预警系统和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农作物病虫发生趋势长期预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林业生态建设局)
  2.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各县(区)要围绕主要作物和特色作物,抓住关键区域,大力推广自走式喷杆喷雾器施药、多旋翼无人机施药、风送式喷雾器施药等先进绿色防控技术,提高喷雾对靶性,降低飘逸损失,提高农药利用率,年内每个县(区)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通过示范带动,全市每年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到70万亩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林业生态建设局)
  3.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各县(区)要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制订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推荐目录,引导辖区农药销售网点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科学采用种子、种苗、土壤处理等预防措施,减少中后期农药施用次数,对症用药,合理添加助剂,促进农药减量增效,提高防治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林业生态建设局)
  4.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在2017年沙坡头区已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全市推广。(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三)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1.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遵循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原则,科学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依据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绘制1:50000禁养区分布图,并向社会公布,报市环境保护局、农牧局备案。对沙坡头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0个规模化养殖场实施搬迁,对中宁县康滩水源地内48个散养户加强监管,有计划的进行关停或搬迁,确保到2020年底全部退出养殖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2.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全面落实规模养殖企业(户)的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户(小区)、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需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通过环评验收。对现有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加快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2018年重点实施入黄排水沟沿线规模化养殖企业粪污设施改造,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3.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处理与利用。各级政府要支持规模养殖场新(改)建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大力推行“三改两分三防再利用”,即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储存设施防渗、防雨、防溢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扶持企业建设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以及粪便收集、贮运等集中处理利用设施。探索建立分散养殖粪便储存、回收和利用体系,鼓励利用畜禽粪污等原料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发电供热、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渣沼液深加工生产有机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2018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制定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总量减排计划并落实总量减排措施。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局、环境保护局)
  4.积极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场标准化示范创建,支持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组装配备自动喂料、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行精准化管理,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提高畜禽养殖生产效率,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降低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大力推进物联网+现代畜牧业发展,加强养殖全过程监控,不断提高生产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
  5.推进绿色畜牧业发展。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做好兽用药物包装物回收,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病死动物掩埋场的作用,探索建造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严禁病死动物随意乱抛,减轻源头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四)治理农田残膜污染。
  1.严格市场准入及应用管理。严禁生产和销售使用厚度0.01mm以下、耐候期小于12个月的地膜,从源头确保农田残膜可回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2.建立残膜回收加工机制。各县(区)要加强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加工企业包片包回收网点责任。2018年各县(区)要加大对地膜回收加工利用骨干企业的扶持,巩固建立完善农用废弃地膜加工企业3家,同时巩固完善现有41家废弃地膜回收网点,鼓励残膜回收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工艺,扩大深加工范围,提升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益,确保加工企业的加工承载能力满足辖区回收网点残膜回收量。引导加工企业在覆膜面积较大的乡(镇)建立回收网点,或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系统,为企业代收农用废弃地膜,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运行有效的农用废弃地膜回收加工一体化模式。制定回收网(点)管理规范和办法,鼓励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促进残膜回收,确保田间残膜及时、足量回收。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
  3.建设地膜污染治理示范区。各县(区)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通过政策支持、财政补贴、市场监管的方式,努力建设自治区级地膜污染治理示范县(区),通过标准膜使用、残膜回收、生物降解等措施,示范推广先进高效的残膜污染防治技术,实现残膜零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科学技术局)
  (五)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
  1.积极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各县(区)要全力实施好国家粮改饲项目,依托养殖企业,开展订单生产,全面推广玉米青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等实用技术,切实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3%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大力实施秸秆还田。实施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以粮食作物秸秆为重点,推广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稻麦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械,有效整合农机科技资源,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必须安装使用秸秆切碎装置,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必须启用切碎装置,强化技术指导,制定技术路线,保障农业机械,以机械的投入扩大深耕还田面积,确保秸秆直接还田。2018年,在沙坡头区、中宁县推广水稻留茬还田和玉米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等技术,在海原县旱作农业区推广覆膜玉米秸秆腐熟堆沤还田,采用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和秸秆堆沤还田技术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
  3.严禁秸秆焚烧。各县(区)要加强秸秆焚烧属地管理责任,禁止焚烧秸秆和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县(区)政府、乡(镇)、村(社区)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秸秆禁烧的常态化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环境保护局)
  (六)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各县(区)要按照“提产能、调结构、转方式、增效益”的思路,正确引导种植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推广高效节水种植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微灌、间歇灌溉、根灌和管灌等技术示范,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推广应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引导发展需肥需药量低的农业模式,减轻农业生产对地下水的影响,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率和防止水资源污染。对有限的耕地继续加大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力度,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加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压减水稻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旱作农业,2018年全市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牧局、水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牧局、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农牧、发改委、财政、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具体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协调、督促和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常态化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机制,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农科教结合,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紧紧围绕科学施肥用药、农业投入品高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态友好型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创新成果服务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常态化和规范化监测。
  (三)确保经费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要不断拓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渠道,落实好测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政策与项目。加强项目和资金整合,在不改变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集中捆绑使用,重点投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残膜回收等项目建设。要落实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本质和危害。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意义,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要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月度工作台账,做好相关工作的台账管理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报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向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六)强化督查考核。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各县(区)年度工作考核中。对因落实不力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将要对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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