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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设立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19-00069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19〕43号 生成日期 2019-05-28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设立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设立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实施方案


5月21日,石嘴山市惠农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这是2019年以来,宁夏发生的第二起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呈点状连发态势,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切实加强沙坡头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禽及其产品调运监管,防止外源性疫情传入,根据自治区非洲猪瘟疫情发展形势,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设立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3个)

1.镇照公路宁蒙交界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

2.迎闫公路宁蒙交界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

3.兴仁镇高速公路出入口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

二、工作职责

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严防值守。负责依法对途经检查站拉运生猪等其他动物及其产品车辆进行查证验物、监督检查和消毒,有效杜绝疫情发生区及高风险区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沙坡头区,规范输入性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引导畜禽运输者和接收者落实制定通道制度和落地报告、隔离观察制度,防止疫情传入,保障沙坡头区畜禽养殖生产安全。

三、人员组成

共计30人,其中:三个检查站24名,督导检查3名、后勤保障与物资调运2人,信息上报1名。

(一)检查站人员

1.镇照公路宁蒙交界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抽调值守人员8名(镇罗镇1名、区农业农村局2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名、公安分局1名、雇用消毒人员2名)。

2.迎闫公路宁蒙交界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抽调值守人员8名(迎水桥镇1名、区农业农村局2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名、公安分局1名、雇用消毒人员2名)。

3.兴仁镇高速公路出入口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抽调值守人员8名(兴仁镇1名、区农业农村局2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名、公安分局1名、雇用消毒人员2名)。

(二)督导检查组人员3名(区农业农村局)

(三)防控物资调运及后勤保障人员2名(区农业农村局)

(四)信息上报人员1名(区农业农村局)

四、检查站启动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非洲猪瘟疫情结束(结束时间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公布时间为准),撤站时间由沙坡头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决定。

五、经费保障

疫情防控经费由沙坡头区财政局拨付镇罗镇、迎水桥镇、兴仁镇人民政府各5万元,主要用于检查站防疫物资购置、铺设消毒带、值守人员生活补贴、租车费、水电费、租房费等。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控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沙坡头区非洲猪瘟及其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姜鹏飞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汪文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潘玉顺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秦  玲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振海   区公安分局政委

朱政祖  迎水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浩海  镇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宏涛  兴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学成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门生宝  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主要负责沙坡头区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汪文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设立方案制定、防疫工作落实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培训。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养殖户的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尤其要把外调生猪禁运宣传到村、到户,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的基本知识,增强公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意识。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农业农村局和各有关乡镇是动物防疫工作和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配合,杜绝外来生猪运入沙坡头区,防止非洲猪瘟疫病传入。对进入沙坡头区的其他畜禽及产品要进行查证验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区财政局负责临时检查站运行资金和费用筹措,确保疫情防控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结合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防控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对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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