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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19-00048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19〕31 号 生成日期 2019-04-28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做好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市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卫创卫办发〔2019〕4号)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卫市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创卫任务和职责分工,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中卫市督查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自治区综合评审,争取通过国家暗访和综合评审,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目标。

二、工作任务

强化创卫宣传,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彻底治理城市“牛皮癣”顽疾。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整治,在市容环境卫生、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上下功夫、求实效,解决创卫重点、难点问题。强化督导,建立健全沙坡头区各部门(单位)创卫工作组织机构,收集整理完善汇总各项工作资料,圆满完成创卫各项任务。

三、具体内容及责任划分

(一)强化创卫宣传

1.强化各部门(单位)和各行业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各部门(单位)开展创卫宣传。充分利用大型广告牌、公交候车站台橱窗、LED电子屏、灯箱、路口交通信号灯柱、路口指示牌、交通隔离栏等多种广告位宣传创卫知识,提高市民对创卫的知晓率和对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2.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云端中卫微信平台、魅力沙坡头客户端等广泛宣传创卫知识,提高市民对创卫的知晓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创卫工作中。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跟踪报道各项工作进度,促进创卫工作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二)开展城市“牛皮癣”综合整治,彻底治理“牛皮癣”顽疾

由区公安分局对违规张贴开锁、家政等“牛皮癣”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并严厉打击,降低张贴密度。对单位及居民小区的“牛皮癣”,借助爱国卫生日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予以清理。同时,将市区街道、背街小巷“牛皮癣”清理对外予以招标、包干,使“牛皮癣”顽疾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文昌镇、滨河镇、东园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三)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配合市爱卫办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和巡查监督,依法清理取缔城区所有路段的LED“烟”字广告侧牌,力促建成区内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区综合执法局告知商户及广告制作商,全面禁止新增广告。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明显位置规范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目标。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局

配合部门:各部门(单位)、文昌镇、滨河镇、东园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四)开展居民小区及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1.制定居民小区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居民小区楼道、院内、车棚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积存垃圾及绿化带杂草,车辆有序停放。更换不合格垃圾箱,规范设置毒饵站,定期检查投放药物。对无物业小区,各社区居委会要督促和指导居民成立居民自治委员会,承包或聘请人员定期清洁环境卫生,引导居民注重卫生、维护卫生,打造卫生社区。各社区、居民小区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栏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以创卫为内容的评比活动,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清除小区、单位、绿化带、公共场所等地的蔬菜和其他农作物,全面清除绿化带内堆积物,全面补植绿化内的缺株、死株,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爱绿护绿意识,对毁绿种菜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营造美丽、洁净、舒心的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文昌镇、滨河镇、东园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2.制定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施工许可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建筑工地按标准设置隔离围挡,围挡增加创卫宣传内容。加强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卫生、进出口清洗设备及内部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渣土按指定地点堆放,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五)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制定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配齐环卫设施,实施垃圾收集设施改造升级,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将沿街不达标垃圾桶及损坏垃圾桶予以更换,沿街果皮箱广告位宣传创卫知识。定期组织人员擦洗垃圾桶(箱),做到整洁无破损。合理布局城区垃圾收集点,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机制,组织清理暴露垃圾,城区无卫生死角。疏通下水管网、水系积存垃圾。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文昌镇、滨河镇、东园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2.加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规范管理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广告牌,规范门头牌匾设置。清理马路市场,主要街道无乱设摊点现象。清除主要道路两侧的破旧户外广告、一店多牌和沿街商户门前乱贴乱画及玻璃张贴物,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情况,城市立面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3.开展城区内废品收购站清理搬迁专项整治活动。摸排城区内废品收购站的数量、分布、现状,分步骤实施清理搬迁,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分局、文昌镇、滨河镇、东园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4.提高城市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管理水平。对固定公厕进行编号,规范公厕标识,完善基础设施和“三防”设施。公厕基本无臭、无异味;便池、便器内无积存粪便、无尿垢;地面无积水;墙壁、台面、隔板和门窗无乱刻乱涂乱画。对垃圾中转站内外脏乱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定期清洁垃圾压缩箱箱体,保持干净、无异味。规范设置毒饵站,警示标示明显,定期检查投放药物,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六)开展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

1.制定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理方案。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沿线及周边垃圾、杂物和各类悬挂物,强化对周边区域的日常保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加大城乡结合部沟渠治理力度,对范围内干渠、水沟等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彻底清理河道垃圾、彻底控源截污、彻底消除水体黑臭污染问题,实现“岸净、水清、景美”的目标。
   责任单位: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

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治理大气污染,各项环境指标达标。针对市民举报投诉的噪声扰民的商家店铺及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七)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配合市交通警察局做好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路面车辆巡查管控,针对车辆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和不文明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科学编制停车专项规划,合理增加泊位供给,逐步缩小停车泊位缺口,全覆盖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完善机动车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八)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1.开展雍楼市场整体提升改造工程,完善市场硬件设施,商品划行归市,加大垃圾收集容器、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彻底解决雍楼市场基础设施差、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实现雍楼市场管理规范化。抓好怀远早市、沙桥便民市场管理工作,彻底清理双渠村马路市场。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文昌镇、滨河镇、东园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2.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开展四季鲜农贸市场、宜居便民市场环境整治,完善市场硬件设施,加大垃圾收集容器、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直接入口食品“三防”设施齐全,亮证经营,垃圾及时清运。整治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现象,提高市场卫生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综合执法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九)开展学校、医院、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各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各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创建环境卫生洁净校园。同时,结合校外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及节日教育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家长积极投身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社会实践,通过学生的小手拉动家长的大手,积极参与宣传文明礼仪、清洗交通护栏、清扫街道垃圾、整治卫生死角、劝导不文明行为等志愿服务,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者、践行者。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好医疗卫生行业规范化服务,保持良好就诊环境,做好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医疗废弃物按有关规定和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间设施完好,墙壁、洗手盆、厕坑洁净,无蝇蚊,无异味。积极开展各项爱国卫生活动,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做到卫生清洁经常化。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十)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

对辖区内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农贸市场、公共场所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和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积极发动群众彻底清除垃圾、污水等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经常性组织开展蚊、蝇、蟑螂、老鼠消杀活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 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保持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4月15日—4月30日)。制定《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与职责。各创建责任部门(单位)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31日)。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认真开展自查,针对难点及重点环节,层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中卫市督查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反馈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6月1日—12月31日)。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加大自查、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完善提高,全面总结,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做好迎接国家暗访和综合评估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对照推进工作方案,整理完善汇总资料,盘查重点环节及难点,列出清单,倒排工期,建账销号,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区创卫办上报工作进度,切实将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讯等媒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已经到了攻坚冲刺阶段,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创卫工作“一盘棋”思想,在抓“常”“长”上下功夫、求实效,努力营造舒适干净的人居环境。区政府督查室、创卫办,要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不定期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影响创卫工作进度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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