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18-91943 | 文号 | 卫沙政办发〔2018〕182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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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沙坡头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对沙坡头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进行监督,经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pt.gov.cn/)下载、填写《沙坡头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后,传至sptqzwgkb@163.com邮箱。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也可自行推荐。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二)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依照《条例》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不徇私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热爱政务公开监督工作,熟悉、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与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随时反馈群众的需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开展监督的时间和精力。
三、聘请人数
10人。
四、聘期
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聘任期为每届一年。
五、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职责
(一)对各单位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各单位审批事项和法规文件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各单位服务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名监督员每年征集意见或建议不少于5条;
(五)积极参加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召集的监督员工作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
(六)一年内至少进行2次暗访,明察暗访的情况要在1周内上报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
六、聘请程序
1.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填写《沙坡头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同时将2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电子版照片一并于2018年11月26日前报送至邮箱sptqzwgkb@163.com;
2.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征得本人同意后,确定初选人员;
3.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初选人员进行复审,确定人选;
4.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向确定的人选颁发聘用证书和监督证。
联系人:剡霄、张洁 联系电话:0955-8806097
附件:1.沙坡头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