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18-76138 | 文号 | 卫沙政办发〔2018〕145号 | 生成日期 | 2018-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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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农牧林业科技局:
《沙坡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快推动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经济现代产权制度,根据自治区、中卫市有关会议精神及《沙坡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对象
辖区11个乡镇167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目考核验收,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组织领导,方案制定(10分)
1.各乡镇、村成立以党委(党支部)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4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2.每个村明确由包村乡镇领导和乡镇包村组长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3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3.乡镇村办公驻地有规定的办公室和标牌、各类组织机构人员、工作流程及制度,制作文图并茂的展板上墙公示,接受监督。(1.5分)
4.乡镇村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措施有力。(1.5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分)
1.乡镇村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领导小组。(2分)
2.召开包村干部、村“两委”等人员参加的动员会,采取张贴标语、村级宣传栏、致农民的一封信、制作光盘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3分)(查看会议记录、图片资料)
3.以村为单位,各阶段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2次以上,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10分)(查看会议记录、图片资料)
4.农户知晓率100%,满意度90%以上。(1分)(走访群众代表)
5.农户户籍信息调查表册登记内容齐全,调查员、户主签字(摁手印)确认。以村民小组(队)汇总、装订成册。(4分)
(三)制定办法,成员身份认定(25分)
1.乡镇村结合实际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并形成公示资料,会议决定。(5分)
2.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2次以上,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8分)(查看会议记录、图片资料)
3.成员身份认定表册登记内容齐全,户主签字(摁手印)确认。以村民小组(队)汇总、装订成册。(6分)
4.以乡镇村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结果报告。(6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四)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5分)
严格按照自治区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考核验收标准,以专项考核项目分数的百分比计算。
(五)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15分)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3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2.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2次以上,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及公示资料。(3分)(查看会议记录、图片资料)
3.制定第一届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实施方案和选举办法。(3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4.制定《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及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并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张榜公示资料、图片。(3分)(查看会议记录、图片资料)
5.适时召开第一届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讨论通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章程》及理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并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进行票决,形成会议纪要,张榜公示资料、图片,选举成功率100%。(3分)(查看会议记录、图片资料)
(六)档案整理,规范齐全(5分)
1.档案资料分类清楚,标识明显。(1分)
2.档案盒内目录清晰,内容齐全。(1分)
3.乡镇村由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并有专用档案资料柜。(2分)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1分)
三、加分项和减分项
(一)加分项(10分)
严格按照区农改办《分类开展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程序、时间节点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任务的乡镇村作为对象。
(二)减分项(10分)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期间,因对村集体成员身份认定和清产核资工作程序、结果不满意的,到区、市及自治区信访部门集体上访5人以上事件的。
四、考核方式
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验收,由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沙坡头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于2018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深入各乡镇,采取“听、查、看”方法,即“听”:听取乡镇汇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查”:查各种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流程是否到位;“看”:实地查看乡镇村档案资料是否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同时,随机抽取30%的行政村,作为考核验收对象,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及标准》逐项进行考核。被抽取考核的行政村平均得分视为乡镇考核得分。
五、考核奖惩
综合考核得分85分—89分(含85分)为合格,90分—95分(含90分)为良好,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对考核名次靠前的乡镇、村,分别由区委、区政府授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村”荣誉称号。对考核得分85分以下(不含85分)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下半年党委(党支部)、政府(村委会)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
(二)各乡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按照试点方案工作流程、环节,加强对辖区各村进行督查检查,指导并按照《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以备查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