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沙坡头区文件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18-40035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18〕108号 生成日期 2018-07-11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50号),结合沙坡头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沙坡头区为目标,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着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快依法治区进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深化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扎实推进工作,又充分考虑各地法律服务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尤其要把广大农村特别是扶贫工作重点村作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区域来抓,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年底,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沙坡头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法律服务在村(社区)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从优遴选法律服务人员。  

  村(社区)法律顾问由沙坡头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人员应该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切实把大局观念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高的人员选聘到岗位上来,确保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职责  

  1.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可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定期开展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

  2.及时收集信息。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入工作台账,作为年度工作评估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村(社区)法律顾问要注意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上报所在地司法所,为掌控社会矛盾动态提供参考;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委员会、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应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

  3.优化服务模式。村(社区)要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置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建立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主要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司法所成员、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党员和群众代表,使线上和线下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掌上法律服务优势,让群众随时随地享受法律服务。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培训制度。司法局每年要通过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等不同形式,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国家政策、社情民意及相关法律业务的培训,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要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服务标准。司法局要建立和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规章制度,制定法律顾问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基本制度。要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研究提出下一步推进措施,要利用统计资料做好舆情分析工作,统计分析结果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

  (三)建立评估制度。司法局要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工作指导。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社区)班子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奖惩。

  (四)建立完善“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要充分利用“12348”宁夏法网平台,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实时反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开通面向对口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通过微信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合力。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司法局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周密组织实施,搞好统筹调度,集中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区司法局积极向自治区司法厅争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财政补助等方式,结合工作量等实际因素,合理安排法律顾问经费,用于支付每年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报酬,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司法局每年要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区财政与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合法使用,检查结果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广泛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工作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不断聚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正能量,积极营造社会高度关注、群众普遍参与的浓厚氛围,为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原文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