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18-12369 | 文号 | 卫沙政办发〔2018〕25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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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吸取宁夏海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甲苯储存罐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切实做好近期及“清明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等有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煤矿、化工、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摸底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坚决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高度重
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车站、商场、宾馆、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严格落实“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倡导文明祭祀,加强对各祭祀点安全巡查,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督导组在卫督察期间反馈的问题要认真对照整改,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有效加强环境保护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治理环境污染等问题,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机动车尾气污染管控、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加大乡镇产业基地企业污染管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实现第一季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下降12%的攻坚目标。要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杜绝秸秆焚烧现象抬头。要严格建筑工地复工审批,对全区所有工地各类防治扬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防治扬尘污染的各项要求,不具备条件的,要坚决禁止其开工。
三、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逐级压实责任,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妥善处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讨薪讨债、投资融资、转业安置、校园管理等引发的矛盾,加强信息、情报综合和深度分析研判,提高工作预见性和前瞻性,掌握工作主动权。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到银聚集、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和惩治涉枪涉爆、“黄赌毒黑拐骗”“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非法集资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心态失衡、行为反常、扬言报复社会等高危重点人员,要及时纳入管控视线,加强心理疏导、救治救助、动态管控。整治农村治安混乱问题,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至少保证有一人在岗值守,不得同时离开本乡镇。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