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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坡头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17-67039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17〕262号 生成日期 2017-12-13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坡头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坡头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有效发挥民政部门在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基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9号)相关要求,现就加强沙坡头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面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推动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重点,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委、政府抓好民政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要求,切实解决基层民政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服务能力等问题,确保中央、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基层民政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民政业务“放管服”改革,推动服务下沉,扩大乡镇民政服务职能和管理权限,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老年证办理等11项民政服务事项,全部授权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审核办理,推行“县证乡制”,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规范基层民政服务管理,统一乡镇、村(社区)民政服务清单和服务规范,健全完善基层民政岗位职责、首问负责、来访接待等工作制度,公开民政业务办理依据、条件、流程、时限等,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落实基层群众办事代办制,加强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服务代办点建设,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即“民政云”)服务模式,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和宁夏民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民政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民政服务事项联动审批,推行民政服务事项网上申报、一网受理、专网办理、在线审批。2017年12月底前,全区80%的乡镇民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逐步实现让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民政业务。(牵头单位:沙坡头区社保局,配合单位:沙坡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配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根据乡镇规模、服务数量、服务半径等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乡镇民政工作岗位原则上按照“一人一岗”设置,必须配备正式在编在岗干部。服务事项多、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可采取“多人一岗”或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配强乡镇民政工作力量,确保与其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将农村“三留守”督导员规范为民政协理员,在农村社区服务站为村级民政协理员提供办公场所,所需日常办公设备、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从民政工作经费中统筹解决。民政协理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民政工作政策法规,掌握困难人群、重点优抚对象等动态情况,收集上报灾情信息,协助管理村级老饭桌,代办社会救助等相关业务,督促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对村级民政协理员的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兑现绩效考核工资,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切实发挥村级民政协理员作用。(牵头单位:沙坡头区社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沙坡头区委组织部,沙坡头区财政局)

  (三)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能力。各乡镇要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到民政工作岗位任职,不断拓宽基层优秀民政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和学历进修制度,将培训、进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采取业务轮训、以会代训、观摩交流等方式,加强民政政策业务、法律法规、信息化操作等培训,每年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培训不少于3次,村级民政协理员培训不少于2次,到“十三五”末,完成沙坡头区村级民政协理员全员轮训。鼓励乡镇、村(居)民政服务管理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销报考费用。(牵头单位:沙坡头区社保局,配合单位:沙坡头区组织部,沙坡头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基层民政工作经费。沙坡头区财政局要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列入乡镇工作经费预算。沙坡头区社保局将根据乡镇辖区面积、人口数量、工作强度、村(社区)数量等统筹安排部分民政工作经费。通过实施福彩公益金社会工作服务、“三社联动”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贫困乡镇、村(社区)倾斜。切实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牵头单位:沙坡头区财政局、沙坡头区社保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点强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农村养老、低保救助、优抚安置、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重点民政工作中的责任。按照每5-15户推选1人或按村组推荐若干名的选举方式推选村民代表。严格议定事项程序,重点推进“五步工作法”在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中的全面落实,建立村民代表联系农户信息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村务监督机构要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民主理财情况、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任职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全面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牵头单位:沙坡头区社保局,配合单位: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经费安排、政策落实、人员调配等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同配合。区委组织部、区社保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要强化协调、通力合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落地见效。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委、政府督查室把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纳入年度督查内容,采取跟踪督办、实地督查、重点抽查、督促整改等方式严格督导。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政策落实有力的及时总结经验并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政策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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