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16年度财政支农贷款贴息(续贴)及2017年度财政支农贷款贴息信息公示
一、补贴资金名称:2016年度财政支农贷款贴息(续贴)及2017年度财政支农贷款贴息。
二、补贴文件依据: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宁财(农)发〔2016〕233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发〔2017〕116号)。
三、补贴资金标准:对农业企业的贴息标准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60%,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贴息标准为同期同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的70%。贷款贴息的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自治区重点培育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四、补贴对象及金额:沙坡头区从事优质粮食、草畜、蔬菜生产的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
经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和沙坡头区财政局审核,沙坡头区2016年度财政支农贷款贴息(续贴)资金3881734.2元,沙坡头区2017年度财政支农贷款贴息4929380.03元,共计贴息8811114.23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反映,联系电话:7655598;通讯地址: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中卫市福利院,红宝宾馆西边,进门右手边第一栋两层楼);邮编:755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沙坡头区2016年度财政支农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续贴)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18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