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房屋征收的公告(2017第19号)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等7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7〕144号)及《中卫市“绿盾2017”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卫政办发〔2017〕135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孟家湾201省道两侧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沙坡头自然保护区孟家湾201省道两侧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范围:自然保护区内201省道两侧房屋,共涉及群众13户,15栋房屋。凡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咨询联系电话:0955-7630163
八、监督举报电话:0955-7630163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