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以来,沙坡头区深入推进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倒逼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全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沙坡头区将所有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办事指南、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全部在网上公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执法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因素的均通过区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通知》《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流程图示范文本》,从音像和文字方面落实行政执法全程记录。通过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活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
沙坡头区把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法制审核工作的主体,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专职负责本单位法制审核工作,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从实体、程序、证据等方面进行把关,规范执法行为,对特别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由政府法制机构予以审查,做到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