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四举措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2019年以来,沙坡头区在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强组织、建制度、摸底数、重化解,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到实处,推进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强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意识。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财政的副区长任副组长,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级负责制,从组织上强化债务管理。
二是建制度,进一步规范举借化债行为。以区政府印发了《沙坡头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沙坡头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方案》,按照“职责明确、界限清晰、运作规范、风险可控、良性发展”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从程序上规范债务管理。
三是摸底数,进一步夯实债务数据基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部署,成立了由财政、审计、建设、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债务核查组,对隐性债务进行核实,摸清了隐性债务底数。组织辖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系统统计上报隐性债务数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隐性债务化解计划。从2018年11月起,实行隐性债务月报制度,动态监控隐性债务变化情况。
四是重化解,进一步落实债务偿还责任。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申报再融资债券需求,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每年将限额内政府债务到期利息列入预算按期偿还;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严格按照偿债计划化解隐性债务。截至目前,沙坡头区政府债务未超出限额,债务规模总体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