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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着手落实“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发表日期: 2020-06-02 作者:
来源: 中卫日报

5月29日,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我市两县一区和沙坡头区各乡镇、社区经办人员、小微企业代表进行培训,就2019年度“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进行解读,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知尽享。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是稳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据悉,为确保2019年度“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及时发放,从6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申报社保补贴,各乡镇、社区将于7月1日开始将申报信息汇总上报市就创中心。

从社保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看,凡具有我市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上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上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一50周岁)均符合条件。

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看,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保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2019年底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期满且2020年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在2021年继续申报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此外,由于其他原因暂时停缴社会保险费,后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继续享受社保补贴,补贴年限前后累计不得超过3个自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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